发改委酝酿新型城投债:企业发债融资门槛或降低
有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近日透露有关方正在研究推出县级城镇化集合债券。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稳增长*策信号的相继传出企业发债融资门槛或降低非百强县级*府将陆续抱团发债。
“近来新债推出节奏确实比年前要快尤其是地方城市基建和棚户区改造等有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产品。监管部门可能在审批流程和发债门槛等方面给该类产品尽可能‘开绿灯’。”对此某国有银行市场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表示。他认为4月1日正式发行的2014年辽宁沿海经济带城镇化建设集合债券(以下简称“14辽宁沿海债”)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先前盛传但一直都没推出的县级城镇化集合债券的雏形。
参与上述工作研究人士此前向《经济参考报》透露一般县级城镇化集合债由不低于3个县级地方*府投融资平台类企业作为联合发行主体共同发行。该类债券兼具城投类企业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企业债券的特点一般由地方发改委牵头择优选择经济实力较强、盈利情况较好的县级平台公司。
国家发改委财*金融司司长田锦尘近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作为一种创新的模式我们现在确实在研究县级发行城镇化集合债的事情。但是这个债券究竟能不能发、怎么发还在研究阶段没有定论。”田锦尘解释称14辽宁沿海债这个产品比较特殊和大家现在说的集合债的概念可能还不太一样。为投资建设沿海经济带辽宁发行的这个债券有一个国家战略的大背景。
中国债券信息发布的14辽宁沿海债发行文件显示除东港市信用等级为AA的财*百强县外其他三家信用等级均为AA-的普通县市。
对此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向《经济参考报》透露按发债材料来看14辽宁沿海债确实是近来第一只非百强县城投公司参与发行的类县级城镇化集合债它应该算由1个百强县带3个非百强县组团发行的新型“城投债”。随着县级*府可抱团发债发改委“211”发债规定或已放松。
上述银行人士认为14辽宁沿海债是打了折的县级城镇化集合债它采用1个百强县带三个非百强县发债。这或许是为正在研究推出的县级集合债探路。未来的县级城镇化集合债无需百强县带队普通县市也可以发。
财*部财科所研究员李全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个别百强县的债务风险可能也比较高不适宜发债。应该关注两个指标:一是一般预算收入比较雄厚、财力状况良好二是资产负债率不高、债务的显性和隐性风险不高。只要具备这两个条件偿债能力就基本可以保证就可以抱团发债。”
发改委放松“211”发债规定允许非百强县独立发债是否增加地方债务风险?对此上述银行人士表示作为防范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临时举措“211”规定曾是必要的但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应对这一*策进行微调。他同时称在城镇化释放*策红利的背景下要严防部分地方*府打着城镇化的“幌子”大拆大建、盲目投资防止地方*府债务问题恶化。
“要处理*府债务不规范的现象需要把所有的债务显性化。允许县级*府发集合债券就是把县级*府的债务显性化的一种方式。”李全表示。